转发: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深人社发〔2023〕47号)
转发: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深人社发〔2023〕47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及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遵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应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以及该厅发布的《关于推进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情况,特此就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的相关事宜予以通告。
一、申报与评审安排
2023年,我市各系列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申报工作通常安排在次年1月至3月期间进行,评审工作需在6月底前全部结束,评审结果的备案则需在7月31日之前完成,具体安排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为准。
申报者需依据其专业技术职位,参照国家和省级的职称评定规定及有关资质要求,真实填写并一次性递交所有申报文件。这些材料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此后获得的业绩和学术成就等,将不纳入本年度评审的考量范围。
申报单位需严格遵守各职称评审评委会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将申报材料在申报系统中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相关申报记录将无法参与本年度职称评审的后续流程。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对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人随后需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职称评审费用。
提交申报资料及缴纳评审费用的时间节点与具体要求,以及与申报相关的其他事宜,请参考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官方公众号或官方网站上公布的评审工作通告,亦或直接向各评委会办公室咨询(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详附于附件1)。评审费用依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的规定进行收取。该费用需直接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专项账户,一旦支付,将不再退还。
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才以及卫生健康、体育领域的专业人员可以使用各自独立系统,而其他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包括自主评审机构)则需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上操作,具体步骤为:进入“专技人才”栏目,再选择“深圳市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省、市申报系统中的个人账户须由具备专业技术的个人亲自注册、操作及维护。若出现身份证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存在错误或遗漏,或出现人像与证件不符的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进行修改。
(三)经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备案,相关高校及自主评审单位需依照备案的政策和既定进度进行推进。而我局备案的自主评审单位,在完成规定的报备手续后,将进行实际操作。
(四)在我市尚未启动的职称评审专业、评定级别以及高技能人才直接参与职称评审等方面,申报者依照相关规定,可以向省(外)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具体申报要求,可通过访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进行查阅。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2021年度及之后的职称评审获得者,在申请更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的起始计算点为当前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年度的1月1日,而结束时间则是申请更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对于在2020年度及此之前年份通过评审获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请更高一级职称评审时,其职称资格年限的计算应从当前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开始,直至下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结束;而有效材料的计算时段则从当前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开始,同样至下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结束。
对于在2020年度及之前年度通过考核并获认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虑到在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实施之前,考核认定工作是由各地、各部门独立进行的,并未受到省级统一评审时间的约束,因此,在申请更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的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的计算起始点为认定通过当天,而结束日期则设定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对于通过考试获得相应资格的个体,需遵循国家统一设定的报考标准。在申请更高一级职称的过程中,其职称评定所需的工作年限和有效证明材料的计算起始点为考试通过当天,而结束日期则为该更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
(五)在全面实施评聘合一的教育系统各类职称序列中,资历年数的计算需严格依照既定的标准条件和规定来进行。
三、申报评审条件
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简称33号文)的规定,申报者需为所在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退休人员则不具备申报资格。此外,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期间,同样不得参与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的资格要求依照本省自2016年起发布的各类职称改革计划及评定准则进行,具体事宜需参照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的评审通知执行。对于高等教育机构和具备自主评审资格的单位转发: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深人社发〔2023〕47号),其职称评审的资格要求则依照已备案的标准进行。至于金融科技工程领域的职称评审,将待我市的评价标准正式发布后,再启动首次评审工作。
(三)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按照33号文规定执行。
在我市职称评审过程中,除非法律法规对学历有特定要求,否则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的毕业生将与拥有中专学历的人员享有同等待遇;高级工班的毕业生则与具备大专学历的人员享有同等地位;而预备技师(技师)班的毕业生则与持有本科学历的人员享有相同的待遇。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评定不设统一标准,若确实需要评估相关能力,则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雇主单位自行决定。针对粤东西北地区及县(区)级单位的技术人才,对其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予以放宽。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无需提交相关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成绩。
六、在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相应政策时,需参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答复口径通知》(粤人社办〔2018〕227号)。据此通知要求,申报2023年度职称评审的人员,只需提交2023年度(自2023年1月1日起)的继续教育相关资料。
四、申报有关事项说明
设立职称评审的“两目录一清单”体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7号)的相关规定,构建一个全市统一的职称评审专业分类目录、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以及各职称系列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清单,确保管理工作的清单化、标准化和透明化。各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单位需遵循省里的统一安排,共同推进职称评审专业的整合、整理以及优化工作,确保形成一门类科学、层次齐全、纵向横向一致的目录。那些未列入《深圳市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的评审委员会,则不具备职称评审的资格。
强化执行打破“四唯”的人才评价标准,各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单位需对各自专业领域的职称评审过程进行自查,看论文发表、科研立项、资金投入、获奖记录、职称头衔、荣誉称号等是否成为申报职称的实际障碍(不具备这些条件者无法进行申报)。若已形成障碍,则需依照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的通知指引,提出可供申报者自主选择的替代性评价标准,并在发布本专业年度职称评审通知时明确指出,同时将相关文件抄送至我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依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新阶段关爱医务人员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将不再新增实施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的认定工作;对于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职称方面的政策倾斜。已确认为“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的,将延续既有的职称奖励措施,避免政策上的紧缩。雇主需认真承担起审核职责,依照规定准确进行人员甄别、提名及公示等环节,并确保相关福利政策的实施。在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职称评定过程中,需公正地评估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所承担的岗位风险、取得的成就及做出的实际贡献,避免采取统一标准的评定方式。
依据《广东省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任职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在获得首次职称之前转发: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深人社发〔2023〕47号),可依据该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具体条件和申报流程进行职称的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需提交在境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业绩和成果以供评审参考,而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继续教育等并非评审的必备条件。归国后在国内取得的成就和成效,不包含在“绿色通道”评审所采纳的有效资料之中,但可以作为参考依据。
转换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请晋升同层级职称时,必须首先获得当前岗位的相应职称。在提交同层级职称评审申请时,其资历可以从获得原岗位较低层级职称的时间开始计算,而原岗位同层级职称所积累的相关业绩和成果,则可视为有效的业绩成果。在申请评定更高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时,其资历可以从获得原专业系列中相同级别的职称时刻开始计算,且在获得原专业系列相同级别职称之后所取得的各项业绩和成果,均可视为有效的业绩成果。
自2023年开始,全市将不再统一举办建筑工程、路桥建设、铁路交通以及标准化专业初、中级职称的专业知识考试。申报者需直接依据我市所属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通知,进行职称评审的申报。参加了2021年和2022年的职称专业知识考试并且成绩达标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的考试成绩将被保留三年,并作为评定专业职称的关键凭证,他们可以分别申请2023年的职称评审以及2023年和2024年的职称评定。
在我市进行职称评审申报过程中,不将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因素作为考量依据。我市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的程序、标准、办法、证书等方面,与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享有同等的权益,并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非广东省籍的专业技术人员,若持有省外合法合规获得的职称(不包括广东省各级职称管理部门核发的职称),则可在本市按照相关规定直接申请评定晋升更高等级的职称。对于需要更换我省职称证书的,需依照3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专业人士,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申报并参评我省不同系列和专业的职称评定。在申报职称评定过程中,所遵循的评价标准、评审流程以及具体方法等,均与省内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的标准保持一致。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籍专业人才以及在外企或基层一线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专家,在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满足一定年限要求后,可以依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的相关条款,直接申请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若国家有其他规定,则需依照国家规定进行操作。
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及省科学技术协会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工程专业人才职称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编号粤人社发〔2023〕26号),具备相应条件的港澳地区专业人才,可以按照既定途径、依据特定标准,通过特定方式向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参与建筑领域工程系列职称的评审,涵盖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等五个专业,以及岩土工程、公路工程、电机工程、测控仪器工程等四个专业工程技术职称的评定。
依据《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2023年版)》的相关规定深圳职称认定有什么用,那些持有该目录内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若符合条件,便可以依照规定申请评定更高一级别的职称。同时,他们的境外工作经历将被视作等同于国内的工作经验。
我省已设立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机制(具体内容见附件2),并在2023年的职称评定过程中持续实施。对于获得相应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规定,他们将被视为拥有我省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同时这一资格也可作为申请更高一级职称的依据。在申请更高一级别的职称评审时,其资历将从职业资格评价通过的日期开始计算。
依据“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的规定,2023年,我市乡村工匠和高技能人才需参与相应的职称评审活动。这些评审活动将由省级相应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执行。在申报评审过程中,我市的乡村工匠和高技能人才需严格遵循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要求。
评审工作完成后,申报者可自主访问申报平台查询评审结果。同时,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申报者的工作单位应迅速进行评审结果的公示。公示完毕后,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的审核确认或备案所需材料提交给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评审通过的职称获得者,可以访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平台,自行下载个人电子职称证书。
五、有关工作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突出,影响范围广泛,紧密关系到众多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职称制度改革成效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这项工作对于全市来说责任重大,政治要求极高。全市各级相关部门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单位必须坚守风险防控的底线,及时识别并解决各类矛盾和风险,确保职称领域内不会出现负面舆论,从而保障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推进。除增设的个别专业评审外,其余各系列和专业的职称评定工作,原则上需在2024年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在职称申报、推荐及评审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审核者负责签名,签名者承担相应责任”的管理制度,对于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予以记录并存档,这些记录将成为未来申报和评审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实施职称评审诚信制度。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者,将予以“一票否决”。若申报人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窃取他人作品及学术成果,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职称,一旦核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或收回已获得的职称,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同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保留期限为三年。
申报人所属单位需严格遵循省市相关法规,对申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细致审查,确保每一项都符合要求。在申报过程中,单位需执行“评前公示”及评审合格者“评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若申报人所在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审核义务,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单位将对主管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深圳职称认定有什么用,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若情节较为严重,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需认真执行职责,对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细化,完善评审会议的记录机制,并与评审委员签署承诺遵守评审纪律的文件,严格执行评审流程和纪律要求,从而保障评审工作的质量。不得越界职称评审的职权界限,严禁私自放宽、扩大或缩小受理和评审的范畴,不得降低评价的基准和条件,对那些未能正确行使评审职责、无法保证评审质量的情形,将不承认其职称评审的权限或超出权限及范围的评审行为;若情节严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撤销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的评审资格,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我市职称评定过程中,除了按照规定收取并直接存入财政专户的评审费用之外,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深圳职称认定有什么用,并且未曾委托任何机构进行与职称评定相关的有偿服务。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需通过人社部门以及评委会组建单位的官方网站和官方媒体,获取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政策文件和通知信息,切勿轻信来自各类网站、广告等关于“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的信息。
本通知未涵盖的所有相关事项,应遵循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的职称评定标准进行操作。若遭遇政策层面的重大变动,则需依照最新政策规定来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2.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2023年度)
3.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
4.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常见问题问答(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