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408.4-1996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
GB/T 16408.4-1996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
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的说明
航空人员体检鉴定及体检合格证的管理体系是确保飞行安全的关键环节,构建和完善这一体系对于确保航空安全、推动民航业的进步具有极其重大的价值。我局于1986年发布了《民用航空人员体格检查合格证暂行规定》(编号为〔86〕民航局字第316号);到了1996年,我们参照国际上的相关标准,结合我国民航的实际情况,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重新确立了《民用航空飞行人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GB 16408.1-1996)等四个国家标准,以及《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等三个行业标准。自这些规定与准则发布并实施以来,它们对于我国民航业的保障与进步产生了极其显著的正面影响。然而,当与全球通行的标准及做法进行对比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仍存在若干差距,这些差异表现为较为分散和不统一。为使体检合格证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并使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协调,确保我国民航人员身体健康,满足持证飞行和飞行安全的需求,同时适应民航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特制定了《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1996年,该规则获准启动项目,遵循既定规章流程,参照相关法规GB/T 16408.4-1996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吸取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的丰富实践,经过对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飞行学院、空管局、公安局、运输司等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广泛意见征询,最终编制而成。
本规则包含八章共计一百条内容,具体对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的类别、适用范围、申请与颁发流程、有效期限、医学要求以及违规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现对相关事项作如下阐述:
一、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参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航空人员执照的颁发》(简称附件1)的内容,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了相应的规则。
二、制定原则
规则所规定的医学基准,主要参照了附件1中的标准及建议方案。这些确立的标准旨在确保飞行安全的最低医学要求。
规则在编制形式和内容表达上,竭力与附件一保持统一,以便于国际间的交流与实际应用。
规则在制定时,全面考虑了与民航总局正在修订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飞行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FS)以及已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FS)等相关法规的协调与对接。
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我们参考并吸收了美国联邦航空条例《医学标准和合格审定》(FAR-67部)以及欧洲联合航空条例《飞行人员执照医学标准》(JAR-FCL3)等相关规章的内容,采纳了国外标准的优势,从而提升了规则的先进性。
三、关于体检合格证种类和适用范围
我国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按照规定被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而Ⅲ级和Ⅳ级体检合格证则进一步细分为Ⅲa级、Ⅲb级以及Ⅳa级、Ⅳb级。
Ⅰ级、Ⅱ级、Ⅲa级体检合格证的使用范围,大体上与附件1中的6.1.1条款规定相符。比如,Ⅰ级体检合格证适用于申请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及旋翼机商用驾驶员、领航员以及飞行机械员执照的人士,以及持有这些执照并行使相应权利的人员。Ⅱ级体检合格证的使用对象包括飞行通信员、初级飞机、滑翔机驾驶员以及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商用驾驶员和私用驾驶员执照申请人,以及持有并行使这些执照权利的人员。而Ⅲa级体检合格证则适用于塔台管制员、进近管制员、区域管制员、进近和区域雷达管制员执照的申请者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以及行使这些执照权利的人员。
Ⅲb级以及Ⅳa级和Ⅳb级体检合格证,系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所设立,国际上鲜见此类规定。其适用对象包括报告室管制员、管调管制员、总调管制员、飞行签派员、乘务员以及航空安全员。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范以及全球通行的做法,我国民航部门已取消了对空中校验员及空中摄影员所持有的体检合格证的强制要求。
四、关于学生驾驶员体检合格证
在全球范围内,对于申请学生驾驶员执照以及在持有执照期间行驶,都需具备体检合格证明。为此,本规定对学生驾驶员体检合格证明的获取也设定了明确的标准,以确保其与国际通行规则相一致。鉴于我国对商业驾驶员的培养投入了巨额资金,从发展前景和成本节约的角度出发,相关规则设定比国际同类标准更为严格,明确指出以航线运输驾驶员或飞机及旋翼机商用驾驶员为培养对象的学生驾驶员,在申请学生驾驶员执照阶段或行使执照权利期间,必须具备一级体检合格证。该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飞行人员在求学期间若需申请相关执照或行使执照权限GB/T 16408.4-1996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必须获得该执照规定的体检合格证明。例如,那些求学以获取私用驾驶员执照的学生,必须具备二级或一级体检合格证明。
五、关于乘务员体检合格证
国际民航组织及发达国家对乘务员体检合格证并无具体规定,然而,我国《食品卫生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食品行业从业者及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服务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持有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为确保航空运输作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便利乘务人员完成体检和证件办理,该规则对乘务人员体检合格证的获取也制定了具体要求。这些规定以符合国家卫生法规为出发点,相较现有的体检标准,精简了体检项目,并对体检流程进行了简化。
六、关于临时体检合格证
为了便于申请人及时更新体检合格证,并防止因等待局方办理证件而耽误飞行,相关规则参考了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该规定明确,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在等待局方颁发体检合格证的过程中,可由体检机构为其发放相应类型的《临时体检合格证》,该证书的有效期为60天。
七、关于体检合格证的特许颁发
该规则采纳了国际普遍做法,对那些体检结果未达医学Ⅰ级或Ⅱ级标准但具备充分理由证明其能够安全行使执照权限的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允许他们向局方提交特殊颁发体检合格证的申请。此外,规则还对特殊申请的评估流程以及持有特殊体检合格证者的相关限制做出了明确规定。
八、关于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
根据航空人员所持执照权限对健康状态的规定,制定了不同级别体检合格证的医学规范。在这些规范中,Ⅰ级、Ⅱ级、Ⅲa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要求与附件1中的规定在严格性、格式以及表述上大体相同;与现行的体检标准相对比,本规定的医学要求更加侧重于安全标准,彰显了政府的管理职责。同时,取消了原体检标准中涉及预防医学的体检鉴定结论。航空公司在处理空勤人员的预防医学事务上拥有自主权,如需,可邀请航空医学技术部门制定技术指导文件,并予以推荐应用。本规则所列医学标准,均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和标准进行编制。
规则颁发后,对现行体检标准的处理意见:
(一)废止下列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人员体检鉴定规范》(编号:1-1996)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身体检查及评定规范》(编号:2-1996)。
《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身体检查及评定规范》(GB/T 16408.4-1996)
4.《民用航空航空安全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2-95);
5.《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3-95)。
(二)保留下列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质检测规范》(GB 16408.3-1996)规定;
《民用航空飞行员在转换机型或专业时所需的体检与鉴定规范》(MH/T 7007.2-95)。
九、关于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及计算方法
为了与全球标准相协调,所采纳的体检合格证有效期限参照了附件1中的规定,比如,对于40岁以下的飞行员,在执行航线运输驾驶员职务或持有飞机及旋翼机商业驾驶员执照期间,他们所拥有的Ⅰ级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而对于40岁及以上的飞行员,该证书的有效期则缩短至六个月。
根据本规定所设定的体检合格证有效期限的截止日期,其计算方式是以发达国家管理规范为依据。具体计算方式为,从体检鉴定结果得出的次月第一个日历月起,至本规定所规定的有效期限终了之月的最后一天。与现行的计算方式相较,在体检合格证即将过期的那个月,考生可以在该月内的任何一天进行体检,这样做既简化了体检的安排流程,又无需每年提前进行体检以维持证书的有效性。
十、关于体检合格证有效期的延长
依据国际民航公约附件一中的1.2.5.2.3条款,鉴于飞行员在远离基地和体检机构执行飞行任务时,可能无法及时更新体检合格证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制定了体检合格证持有者若具备合理理由,可以向相关局方提出申请,以延长体检合格证有效期的规定。
(以下未发布)
十一、关于体检合格证样式
为了方便持有体检合格证的人员在其执照所授权范围内承担更多职责,本规定的合格证设计未标明具体职责;在有效期限上,未标注结束日期,仅标注体检鉴定完成日期,其有效期限则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进行确定。对于年满四十周岁且持有I级体检合格证的人员,若其在执行航线运输驾驶员的职务期间,该合格证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而若其担任私用驾驶员,则该合格证的有效期限将延长至十二个月。
十二、关于颁发体检合格证的专用章
当前,各地管理局负责航空卫生的部门在名称、级别及隶属关系上存在不一致,体检合格证上所标注的颁发单位名称各式各样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既有卫生处,也有飞行标准处,甚至包括飞行标准处医监室等。鉴于对体检合格证管理规范的迫切需求,计划由总局统一制作并刻有编号的专用章,此章将发放至总局及各地区管理局的航空卫生部门,专用于签发体检合格证。计划制作一枚总局统一设计的、带有编号的临时体检合格证专用印章,并将其发放给负责航空人员体检的指定单位代表,以便他们使用此印章颁发临时体检合格证。
2001.3.19
附件: 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辅助检查项目和频度
序号--检查项目--Ⅰ级体检合格证
(次/月或次/年)--Ⅱ级体检合格证
(次/月或次/年)--III a级体检合格证
(次/月或次/年)--III b级体检合格证
(次/月或次/年)--IVa级体检合格证
(次/月或次/年)--IVb级体检合格证
(次/月或次/年)
进行脑电图检查——这是驾驶员进行首次体检的必要环节。----驾驶员的首次体检中,脑电图检查是不可或缺的项目。
2-- 静息心电图--首次体检;
30岁以上:每12个月。--首次体检;
40岁以上每次体检。--首次体检;
40岁以上每次体检。--每12个月----每12个月
3--次极量运动负荷心电图--40-49岁:每24个月;
5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周期为每年一次。
4--胸部X线透视--每12个月。
每次进行健康检查,都必须进行,而这一过程,则需每隔一年,即每12个月,准时执行。
进行血红蛋白水平检测、红细胞数量统计、白细胞计数及其分类分析,这一系列检查需每12个月进行一次。
--每次体检。--每次体检。------
进行尿蛋白的定性分析,检测尿糖的含量,并对尿沉淀物进行检查,这些项目均需在每次体检中进行。
7--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血清总胆红素GPT,TBIL)、
HBsAg检测(针对HBsAg阳性个体进行: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的检测)——这是首次健康体检的重要内容。
每隔一年进行一次。—进行体检的频率。—体检的周期。—每隔一年进行一次。—每隔一年进行一次。
8--空腹血糖--首次体检;
40岁及以上人群,应每12个月进行一次体检。--此年龄段人群的体检,需每12个月进行一次。--对于40岁以上的个体,体检频率应为每年一次。
10--纯音听力计--首次体检;
40岁以下:每5年;
41岁及以上人群,需每三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对象包括驾驶员、飞行通信员以及飞行学员,且这是他们首次接受此类体检。
40岁以下:5年;
41岁以上:3年。--首次体检;
40岁以下:4年;
40岁以上:2年------
进行腹部B型超声成像扫描,针对肝脏、胆囊、脾脏以及肾脏进行检查,这是进行首次健康体检的项目。
驾驶员:每12个月;
其他人员:每24个月。--首次体检;
24个月。--首次体检;
24个月。------每24个月
12--粪便细菌学检验----------每12个月。--
在体检鉴定的过程中,体检医生会依据被检者的具体症状与体征,可随时提出要求,让被检者接受上述项目检查,亦或进行其他指定的辅助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