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这23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了!这23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的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权限持续放宽,对于那些未曾接触过此类发票的纳税人来说营改增前业务能开专票注意了!这23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何种业务可开具专票、何种业务不可开具专票的认知显得模糊且充满担忧,他们担心稍有不慎便会被认定为未依规定开具或虚假开具。特别是在全面推行营改增之后,众多企业在进行对外业务时,普遍期望能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事实上,并非所有业务都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4月4日,上游新闻记者在重庆国税部门获悉,存在23种情况下的发票不得开具,有相关需求者请务必保存相关信息。
不得开具的情形
1.不得向其他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本人不得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指出:只有那些出租或出售不动产的个人注意了!这23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其租户或买方并非其他个人时,方可例外。
对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需特别指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销售免税农产品时,则不受此限制)。
4.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
5.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出口项目不得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特别指出,出口货物及劳务在除输入特定区域的水电气之外,出口企业及他单位均不得开具此类发票。
差额纳税的部分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纪代理服务所涉及的销售额营改增前业务能开专票,系指从所收得的全部款项及额外费用中,减去代委托方支付的相关政府基金或行政事业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试点纳税人从事营改增业务,在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时,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开具,而应使用普通发票。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若依据2016年4月30日之前签署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协议,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并决定继续按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且已获得人民银行、银监会或商务部的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则可选取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包括全部价款及额外费用在内的总额,减去向承租方收取的本金,再扣除对外支付的外汇及人民币借款利息、以及发行债券产生的利息后的剩余金额作为销售额。对承租方所支付的有形动产款项本金,严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应提供普通发票。
营改增试点中的纳税人,在提供旅游服务时,可以选取从所收全部款项及额外费用中,减去支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及转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餐饮、交通、签证、门票等费用,以及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所得余款作为其销售额。试点纳税人若采用该法计算销售业绩,在向旅游服务购买者收取或支付相关费用时,不得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应提供普通发票。
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服务提供者,在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派遣员工薪资、福利以及代为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时,不得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开具普通发票。
对选择差额纳税方式的安全保护服务提供者,应参照劳务派遣服务的相关规定执行。代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员工发放的工资、福利,以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均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纳税人若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对于代为委托方支付并发放的薪资以及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避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销售符合减征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若其销售的是自用过的固定资产,并且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但实际税率降低至2%,则此类交易不得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若其销售的是自用过的固定资产,并且按照3%的征收率通过简易方法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那么此类纳税人便不具备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自行开具或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试点前发生业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在地方税务机关已进行营业税申报但尚未开具发票的情况下,自2016年5月1日起,若需重新开具发票,则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一般纳税人所售自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若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已收取并申报缴纳了营业税的预收款,但尚未开具营业税发票,则允许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它特定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在销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非劳保专用部分)以及化妆品等消费品时,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而言,在销售非临床用途的人体血液时,可以采用简化的征税方式,依据3%的征收率来核算应缴纳的税费营改增前业务能开专票,然而,他们是不允许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商业企业对供应商获取的各项收益,均不得出具增值税专用票据。
金融机构的分行、支行、分理处以及储蓄所等在销售实物黄金给客户时,必须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进行开票,严禁使用银行自行编制的金融专业发票。
5.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